玉同学
老师,在善意取得那里,老师讲到转让人无处分权,第三人善意取得,第三人获得所有权,在无处分权的物权行为那里,老师又说无处分权要当事人追认,物权变动才有效,这怎么理解啊?到底什么时候追认?
展开玉如意同学,你好,关于转让人无处分权,第三人善意取得,第三人获得所有权,什么时候追认?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
善意取得虽然也属于无权处分,但是因为其具有拥有处分权的外表特征,使别人足以相信。这是善意取得所能取得物权的根本特征。构成善意取得的,其法律后果由真实权利人承担。
而无处分权的处分行为是缺乏这一特征的,所以需要行为人追认。如果真实权利人不追认,则不对其发生法律后果,同时不发生物权变动。
老师这么解答,同学可以理解吗?接下来也要继续加油哦。
以上是关于权益,处分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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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和利润。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上就是【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 注会考试资讯 ,欢迎前往 高顿CPA网站首页 ! 添加老师微信 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