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同学

应当将该差额不应该计入出售住房当期相关的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吗?

老师,职工薪酬中出售住房协议中没有规定职工购买企业住房后必须服务年限的,企业应当将该差额不应该计入出售住房当期相关的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吗?怎么陆老师讲的直接计入了应付职工薪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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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小同学 的提问 2020-05-31 19:24:18 阅读600

小怡妈同学,你好,关于应当将该差额不应该计入出售住房当期相关的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吗?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企业将房产用于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属于等价交换,同学可以视同员工支付部分款项,剩下部分通过劳务形式进行支付,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收到款项的差额应该确认成本费用,这里成本费用由于属于职工薪酬的一部分,故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计提并发放。

老师这样解释可以理解吗?有问题及时沟通,加油~

以上是关于损益,当期损益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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