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同学
请问公司2015年12月股东应该出资,但没出,后经法院判决,该股东出资并支付延迟出资缴纳的利息,该利息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吗?说明,该公司2015.10月已经基建完成正式投产。
展开淮南同学,你好,关于股东出资并支付延迟出资缴纳的利息该利息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吗?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同学所指出的问题偏向于实务问题,老师这边根据实务经验给同学有限的建议哦,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专业的事务所。
股东延期出资时产生的利息应该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中”,例如甲入股A公司,出资款为100万元,占10万股,由于出资款未按期支付,产生了8万元利息,此时收到出资款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108万元
贷:股本 10万元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08-10=98万元
老师这样解释可以理解吗?有问题及时沟通,加油~
以上是关于收入,营业外收入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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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发行股票取得的价款是不能算作收入的,要作为股本,相当于购买者对公司的投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
罗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同学理解正确,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继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