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同学

到了2018年6.5日,小王的胜诉权和债权怎么样了?

\n//glive.gaodun.com/upload/1115287/f58ae7672b3941043819acb7f998c3b7817cfa0d\n老师,如果到了2018年6.5日,小王是不是就丧失胜诉权了?但是债权永远都不会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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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B同学 的提问 2020-05-05 14:57:00 阅读275

Benjamin同学,你好,关于到了2018年6.5日,小王的胜诉权和债权怎么样了?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同学你的理解是正确的。被告人可以用过了诉讼时效来抗辩。债权不会消失,只是拿不到钱了,除非被告人良心大发。

疫情期间,少出门多多学习,路漫漫其修远兮,加油,祝你早日过关考试~ヾ(?°?°?)??

以上是关于权益,胜诉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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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M同学
诉讼时效经过.丧失了胜诉权那剩下的实体权力还有什么意义.就债权而言虽然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人还享有债权但是已经丧失了胜诉权.如果债务人一直不履行债务怎么办
吴老师
根据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二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时根据第十六条 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所谓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是法院本身对此种行为的一种认定,即认为义务履行人放弃了抗辩的权力,但是这种放弃是全部放弃还是部分放弃,人民法院是全部不予支持还是部分不予支持,将可能是争议的焦点问题。个人认为这种不予支持应当是对义务人的抗辩权的全面的不予支持,而不应当区分全部和部分。 问题在于这种抗辩权的胜诉权的丧失是永久丧失还是也适用于两年的时效,没有规定说明,也就是说自借款人归还部分借款本金时,是借款人无论什么时候以诉讼时效抗辩法院都不予支持;还是从借款人归还部分本金后,两年内如果贷款人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借款人又可以重新使用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予以说明,是该司法解释在此问题上的一个漏洞,也会是这类问题的出现二次纠纷的争议点。 不过有一点是肯定在他归还部分本金后的两年内,赶快去起诉,就没有风险了。 另外一点是过去民法通则对超期的部分还债行为,一般仅仅认为还债人不得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已经返还部分,对于未还部分,仍然属于超过诉讼时效的部分,债务人可以继续以超过诉讼时效予以抗辩。但是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于这点显然是予以了极大的突破。
暗同学
诉权和胜诉权有什么区别?
张老师
诉权是说你有起诉的权利,胜诉权是说你有胜诉也就是打赢官司的权利
比如在诉讼时效期已过的情况下,你有权去法院起诉,但法院不会判你胜诉的,也就说你没有胜诉的权利。
思同学
过了诉讼时效,没有了胜诉权,光有起诉权有什么用
S老师
不光有程序诉权(你所说的起诉权),而且还有实体权利噢~
诉讼时效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利人躺在权利上睡觉”而做的法律技术化的安排,程序诉权与实体权利相分离。具体而言,过了诉讼时效的后果是,法律承认你的实体权利(不会因为时间的关系,就会颠倒黑白),但在技术上不予保护。如果没有诉讼时效制度,权利人都躺在权利上睡觉,不及时主张权利,过了太久主张权利如果还能得到支持,不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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