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同学

和用益物权公示原则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不是矛盾?

特殊动产一物多卖如果交付与登记冲突时,以交付为准,那么和物权公示原则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不是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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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W同学 的提问 2020-06-06 16:55:04 阅读591

W.W同学,你好,关于和用益物权公示原则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不是矛盾? 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里的第三人也得交付

比如4s店卖二手车给老王,说车子我重新上漆,1个月后交付给你(占有改定),结果在1个月内4s点把这辆车又卖给了小丽

小丽取得这辆车,属于善意第三人

这个法条适用的情形很少见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以上是关于权益,用益物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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