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同学

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债权人能否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老师您好:如果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债权人是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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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亚同学 的提问 2020-06-10 20:27:22 阅读900

亚男同学,你好,关于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债权人能否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这个我们不需要做发散思维考虑哒~因为这里的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过高或者过低的)其实我们这里是默认受让人是知道的,因为作为一般正常来讲都是应该知道是不是明显过高或者多低的哦~

再理解一下呀~有疑问欢迎随时提出哦(^ω^))加油!~

以上是关于权益,债权人的撤销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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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드同学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吗?
张老师
你好,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吗?——不可以的;如果受让人是知道的,是可以的;
闫同学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不知情的债权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金老师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要依据《合同法》第74条行使撤销权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债务人已经放弃了到期的债务不能偿还,债务人没有其他财产可执行,没有其他生意和丧失劳动能力无法偿还债务的。

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债务人以不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并且提供的市场价格对于出让人和受让人来说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才行。

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受让人知道债务人没有处分财产的权利,受让人知道债务人外面有债务没有清偿的情形。(比喻说,债务人出让财产时产权上没有抵押、担保及查封哪你就无法证明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应该说要把这三个条件的证据拿出来,不是一般撤销权人所能做到的。

君同学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债权人是否可撤销.如果撤销是否需要给予适当补偿
吴老师
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    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     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因此你不需要给补偿,他本来就想占便宜,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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