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同学

既然要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不成立一家新公司,就不承担连带责任了?

老师您好,我理解的企业分立是将企业原来的一部分分立出来,成立了一家新公司,但是还会承担连带责任,那既然要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不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外说和原企业无关的那种)或者成立独立子公司,这样不就可以不承担连带责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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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落同学 的提问 2020-07-08 12:44:18 阅读453

落叶无痕同学,你好,关于既然要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不成立一家新公司,就不承担连带责任了? 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分立有两种:

新设分立:A=B+C

派生分立:A=A+B

为了保护债权,防止通过分立要规避债务,那么分离后的公司一般都承担连带责任,除非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以上是关于公司,公司管理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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