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同学

C中所提到的会计cpa专家意见不构成上述的证据类型,只能作为法官判案的参考依据吗?

老师,C选项为什么正确呢?

来自 秋同学 的提问 2017-07-26 01:22:53 阅读221

秋同学,你好,关于C中所提到的会计cpa专家意见不构成上述的证据类型,只能作为法官判案的参考依据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C 的文字有错误啊!正确的C 如下:

 C.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聘请具有相应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发 表的专业意见,不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证据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C中所提到的专家意见不构成上述的证据类型,只能作为法官判案的参考依据。见教材454页!

祝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会计,会计cpa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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