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同学
这里提到的从13年1月1日到15年12月31日,律师分成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五,现在是不是不适用了
姜涛111032同学,你好,关于从13年1月1日到15年12月31日的律师分成营业收入现在还适用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应该还在用。这个考试很难考到
祝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收入,营业收入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发行股票取得的价款是不能算作收入的,要作为股本,相当于购买者对公司的投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
罗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同学理解正确,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继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