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同学

财务会计实务中投递错误应该是自己的失误为什么要新要约?

此处的投递错误应该是自己的失误,应该是自身原因,为新要约,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接受

展开
来自 Y同学 的提问 2019-07-28 23:00:58 阅读473

YJJC同学,你好,关于财务会计实务中投递错误应该是自己的失误为什么要新要约?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同学你好,这里属于“要约迟到”迟到的概念是发出的时候没有晚,但是由于其非发出人的原因导致到达晚了。迟到的法律效果是,发要约人未作表示的,这个承诺有效,合同就成立。

视为新要约的是迟延的法律效果。可以进行区分一下。

如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加油哦~

以上是关于财务,财务管理实务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