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同学

破产法这章,进入重整期间的效力,写到:管理人的职务由债务人行使。下面又写到: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

破产法这章,进入重整期间的效力,写到:管理人的职务由债务人行使。下面又写到: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宣告破产这里有一点是,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两个不冲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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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白同学 的提问 2019-08-04 09:33:51 阅读586

白云同学,你好,关于破产法这章,进入重整期间的效力,写到:管理人的职务由债务人行使。下面又写到: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重整是自救,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财产管理和营业事务执行,可以由债务人或管理人负责。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如果在管理人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情形下,债务人百般阻扰,一心求死,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只要出现这种情形,那就满足债务人求死之心,终止重整程序,宣告破产,走向死亡

老师这么解答,同学可以理解吗,继续加油哦!


以上是关于权益,债权人和债务人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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