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同学

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的担保,在担保物市场价值范围内向债权人所做的清偿不受限制怎么理解?

债务人以其财 产向债权人提供物的担保,在担保物市场价值范围内向债权 人所做的清偿,不受限制。请问老师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可以举一个例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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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H同学 的提问 2020-08-04 21:25:41 阅读1439

Hannibal同学,你好,关于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的担保,在担保物市场价值范围内向债权人所做的清偿不受限制怎么理解? 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ღ( ´・ᴗ・` ) 

比如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以甲的厂房担保,厂房价值150万,甲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后,在破产后还了乙公司100万,因为100万小于150万,这个就是允许的。如果厂房的价值是50万,则甲只能偿还给乙50万,乙还有50万美元获得清偿,乙就申报普通债权。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理解~学习很辛苦,要照顾好自己哦~ヾ(◍°∇°◍)ノ゙ 


以上是关于权益,债务债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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