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同学
老师你好,破产法撤销权的撤销与不撤销,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就是受理前一年为整个时间段,一年前半年还钱不可撤销,后半年内还钱就可以撤销。
展开紓同学,你好,关于如何理解破产法撤销权的撤销与不撤销?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下午好~
不是的,这里要具体分析情况。我们说破产企业要是在受理前1年外支付的,那就没有撤销的事情了,但是如果是在1年内,只要清偿是基于:
(1)无偿转让财产的;
(2)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的;
(3)放弃债权的;
(4)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5)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的。
只要满足以上情况的1年内清偿,都是可以撤销的,只是针对第(5)处,我们有个例外,也就是说这个未到期债务如果清偿的时候没有到期但是在法院受理破产时是已经到期的,那么是不能撤销的,除非这个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当时这个债务人已经出现破产原因了,那么仍然可以撤销。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立秋已至,争取一天一个小进步,加油~
以上是关于权益,破产债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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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和利润。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上就是【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 注会考试资讯 ,欢迎前往 高顿CPA网站首页 ! 添加老师微信 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