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同学
老师这里最下面圈的那条的意思是说,对于转让旧房时如果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地价未支付或没有凭据,就不能扣除地价对吗?只能抵扣4和6?契税能不能抵扣呢,这条对转让新房也成立吗?(1、4、6是前面的那些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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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dsa同学,你好,关于转让旧房时若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地价未支付或没有凭据,就不能扣除地价吗? 我的回答如下
奋斗在做题一线的同学,你好!
1、对的,理解没问题;
2、如果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扣,那么对应的契税也就不能扣了~对新房也是一样的~你想,即使是新房,你都没有支付地价的凭证,一样不能让你抵扣呀~
有什么问题欢迎随时和老师交流,老师不是万能的,没有老师带路却是万万不能的,老师陪伴同学一起度过充实的考试季!~
以上是关于权益,土地使用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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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于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发布施行。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全文共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