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侠Luisa同学,你好,关于一样是借款为什么金融机构是诺成合同,自然人是实践合同?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您好:
金融机构的借款是他的主营业务,是正常的商业交易,所以是诺诚合同。
但自然人不一样,自然人虽然可能签订借款合同,但如果没有事实上发生借贷行为,那么合同就还没成立。比如只是约定借了100万,但实际只给了10万,那借款就按10万,无须承担违约,这也是为了保护民间借贷的双方。
但金融机构不一样,约定了100万,就要给100万,否则就违约。
以上是关于借,借款合同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借方和贷方的任何一方都有可能是收入或支出。借贷账户的基本结构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则要根据账户反映的经济内容决定。可以分为:资产类账户:增加额记借方,减少额记贷方,期末如有余额在借方。
多借多贷指的是多个科目的借方同多个科目的贷方发生的对应关系的会计分录。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会造成账户中对应关系不清楚,并且不应将不同类的经济业务合并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