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同学
撤销权的行使中,如果只是以低价卖,高价买入,第三人不是恶意的,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展开晚风同学,你好,关于如果只是以低价卖,高价买入,第三人不是恶意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您好:
如果第三人是善意的,应优先保护第三人利益,不能撤销。
如果是无偿转让,那么都可以撤销。
以上是关于权益,撤销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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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自动消灭。所以,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下面阿茶老师和大家来详细讲一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