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同学
如果出卖人破产且管理人要求解除合同取回标的物所有权,而买受人已经支付价款超过75%的,怎么解决?
展开藏锋同学,你好,关于若出卖人破产且管理人要求解除合同取回标的物所有权,而买受人已经支付价款超过75%的,如何解决? 我的回答如下
准注会宝宝你好~
买受人已经支付了75%,出卖人管理人不能再要求取回了,但是管理人可以要求买受人继续支付价款,履行完毕他的义务,以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哦~
再理解一下呀~有疑问欢迎随时提出哦(^ω^))加油!
以上是关于款,合同价款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藏同学:
那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像老师讲的由着管理人性子来,管理人只能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吧?
展开藏锋同学,你好,关于若出卖人破产且管理人要求解除合同取回标的物所有权,而买受人已经支付价款超过75%的,如何解决? 我的回答如下
不是的哦~首先看管理人是否要继续履行,决定解除即能取回,不解除的话再看75%~
再理解一下呀~有疑问我们再交流哦~(^ω^))继续加油呀~~
以上是关于款,合同价款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首先是根据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约定——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释义: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保留标的物所有权的条款。该条款可以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分期付款买卖的出卖人为保证自己能按期收取价款,可以约定买卖标的物虽交付买受人,但出卖人保留其所有权,买受人全部支付价金或者在买受人支付若干期价款或者已经支付的价款达到全部价款的一定比例后,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方能移转买受人。这种特别约定属于当事人自由行使合同自愿权利的范围。
江财审计专硕复试考点之简述函证应收账款的概念!如果你要考江财的审计硕士的话,一般会遇到简答题,比如2017年的复试笔试就遇到该题,其中一题叫做“之简述函证应收账款的概念”,如果你还不知道答案,就来看高顿考研的整理,希望能帮助您!
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在贷方表示应退回对方款项,其他应收款是资产类科目,其他应收款项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