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同学
老师 若甲在去世前的债权没有向债务人丙主张,但十年后2020.1.1甲的继承人乙知道了以后向丙主张债权的,乙还是可以向债务人丙主张债权的吧;乙基于什么法条可以向丙申请债权呢;乙的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是不是2020.6.1
展开sun同学,你好,关于权益法中10年后没有超过20年的时效,是可以主张债权的吧?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1、最长诉讼时效是20年,10年后没有超过20年的时效,是可以主张债权的。2、去世又不知道,发生了诉讼中止的情形,权利人能够行使请求权是,再继续计算时效期间。3、是哒。祝同学逢考必过,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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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s同学:
老师 突然发现事件和行为特别难分辨 题目做多了好像恍惚了 怎么样区分二者同时区分它们各自的分类,有什么比较有效的办法么
展开sun同学,你好,关于权益法中10年后没有超过20年的时效,是可以主张债权的吧? 我的回答如下
事件,就是某种客观现象的发生,比如人的出生、死亡、自然灾害的发生,抓住“客观”。行为,是否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件,分为表意行为(法律行为,比如买卖合同)和非表意行为(事实行为,比如作品创造、拾得遗失物、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同学考虑“意思表示”,比较难分辨的是事实行为和事件的区分,同学就记老师给的例子,用例子来加强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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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s同学:
老师 今年第七第八新增的法条是不是一定会考到案例的
展开sun同学,你好,关于权益法中10年后没有超过20年的时效,是可以主张债权的吧? 我的回答如下
不一定,但是新增、变化的发条比老法条考到的概率更大,所以新增、变化的内容同学要注意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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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s同学:
老师 那每次法条新增的年份考到的新增发条的次数多吗,比如最近五年
展开sun同学,你好,关于权益法中10年后没有超过20年的时效,是可以主张债权的吧? 我的回答如下
多的,不一定是在主观题,客观题也会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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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s同学:
老师 若甲将动产抵押给乙,甲又将该动产卖给丙,甲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是吗
展开sun同学,你好,关于权益法中10年后没有超过20年的时效,是可以主张债权的吧? 我的回答如下
不属于无权出分,因为甲有所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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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s同学:
老师 这道题目中甲将剩余的一台抵押给银行的数控机床卖给丁,答案怎么说甲是无权处分行为
展开sun同学,你好,关于权益法中10年后没有超过20年的时效,是可以主张债权的吧? 我的回答如下
(2)问答案应该是合同有效的,不能取得所有权,因为动产需要交付,答案说无权出分应该是不对的,这题是有所有权的,可以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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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和利润。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上就是【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 注会考试资讯 ,欢迎前往 高顿CPA网站首页 ! 添加老师微信 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