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学

通用合同条款里关于简易交付和指示交付的知识点怎么理解?

关于简易交付和指示交付还是有点不明白,比如简易交付合同6月生效,但是交付时间是3月,那物权在什么时候发生变动效力呢?指示交付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关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生效之时是动产交付之时是不是就是协议6月生效意味着默认动产在6月交付了呢?也就是物权在这时候发生变动了吗?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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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大同学 的提问 2020-10-13 22:16:42 阅读571

大宋杨同学,你好,关于通用合同条款里关于简易交付和指示交付的知识点怎么理解?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您好呀:

1、针对简易交付,您举得这个例子不对哦。简易交付直接理解为合同签订时间就是交付时间。因为之前已经占有了,那么合同签订直接发生物权转移并完成交付,无须再现实作出一个交付的行为或动作,所以才叫做简易交付。

2、指示交付也是类似的,再指示第三人交付时,即认为完成了交付义务,所有权转移。比如买卖合同签订在6月,但是动产第三人占有,这个时候只要通知到第三人,那么所有权转移。这个就叫做“以指示的行为来代替现实交付的行为”,因此叫做指示交付。

考试临近,坚持就是胜利,继续加油哦,有问题我们再随时交流~~



以上是关于款,通用合同条款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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