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同学
图一,是租赁的分拆。我想问 这里承租人直接将对价分给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而在出租人处理中,按照收入准则,自己有单独售价的,不需要与其他分摊合同对价。这是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处理不同是吗? 图二,这个合同中说的是集装箱租赁,而不是卡车,即使卡车属于已识别资产,但是这个合同中也没有关于卡车的租赁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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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nibal同学,你好,关于出租人处理中按收入准则有单独售价的不用与其他分摊合同对价吧? 我的回答如下
认真的同学你好~
1、是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不需要一一对应,2、可以这么理解。卡车不属于已识别资产,因出租人有实质替换权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到你^_^
以上是关于收入,收入准则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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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发行股票取得的价款是不能算作收入的,要作为股本,相当于购买者对公司的投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
罗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同学理解正确,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继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