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同学

提供健身场所可以视同销售服务销售减肥药就是销售货物,这样的话不是混合销售行为么?

健身提供健身场所又销售减肥药品,其中提供健身场所可以视同销售服务销售减肥药就是销售货物,这样的话不是混合销售行为么

展开
来自 跳同学 的提问 2020-10-17 10:45:03 阅读1433

跳一跳同学,你好,关于提供健身场所可以视同销售服务销售减肥药就是销售货物,这样的话不是混合销售行为么?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爱学习的同学,你好:


混合销售,其特点是销售货物与提供服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

我们去健身场所健身,并不一定会买减肥药的,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不属于混合销售的。

而选项B商场销售办公设备并提供送货服务,是存在因果关系的,因为买了这个办公设备所以提供的送货服务。

您再理解一下,祝您备考顺利!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以上是关于会计名词,视同销售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