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同学

已经行权了,为什么还非要再算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是年末编织的,比如今年二月份行使权力,存在一个月的稀释,不理解已经行权了,问什么还非要再算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不是给别人提前预警,年末了都已经行权了,编这个有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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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爱同学 的提问 2020-12-16 14:02:28 阅读564

爱同学,你好,关于已经行权了,为什么还非要再算稀释每股收益?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每股收益的计算,其分子和分母的口径应当一致,即分子是净利润,分母就是创造这个净利润的净资产。之所以考虑稀释性,其逻辑是假设这些潜在普通股也是净资产,其代表的资源也为净利润的创造作出了贡献。如果在期初即存在潜在普通股,那么该潜在普通股会在整个会计年度为净利润的创造作出贡献。

如果该潜在普通股在期中行权了,那么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只按照时间权重考虑了行权后的潜在普通股,所以为了体现该潜在普通股在整个会计年度为净利润的创造作出贡献,就要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再把期初到行权日的稀释普通股考虑进去。

希望以上思路能帮助到你,欢迎随时提问~加油!

以上是关于股,每股收益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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