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同学
投资性房地产初始取得的方式有三种:外购,自建,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外购和自建,初始计量按成本进行。但是非投转投房,初始计量怎么操作?如果后续选择了公允价值模式,那初始计量时,就是按照转换时的公允价值入账的。和A选项冲突。这个该怎么理解?另外,对于自建的投资性房地产,企业计划后续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的同时,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额怎么处理?是不是在初始计量当天,就同时入账“投房---公允价值变动”?
展开之蘅同学,你好,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初始取得的方式的三种方式分别怎么理解?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注会同学,你好
1,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实质上是因房地产用途发生变化对房地产进行的重新分类,准确来说不算作初始计量,与选项A不冲突。
2,对于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其成本又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土地开发费、建筑成本、安装成本、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支付的其他费用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 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二)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第一,对于已完工的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具有较严格的条件,要求确凿证据,持续可靠取得公允价值。在完工当日,如果满足条件并且能够获取公允价值,可以对公允价值变动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尚未完工的在建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要不要调至公允?理论上可以。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企业,对于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包括企业首次取得的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如果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但预期该房地产完工后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以成本计量该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或完工后(两者孰早),再以公允价值计量。
希望老师的回答能帮助你~
以上是关于会计名词,投资性房地产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之同学:
清楚了。十分感谢!
展开之蘅同学,你好,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初始取得的方式的三种方式分别怎么理解? 我的回答如下
不客气~祝同学学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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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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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学员: 你好! 税法教材428页原文表述如下: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