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芬同学,你好,关于计算利息时不是应该根据权责发生制计提8个月利息吗? 我的回答如下
认真的同学,你好:
本题中,4万元利息是2015年上半年的,新华公司是2015.1.1购入的,对于公司来说,只能计提这半年的利息;而收到的2014年下半年的利息不是公司的投资收益,是别人的投资收益,公司只是在购入时先把这笔利息垫付给前持有者,后期大海公司实际发放时发放给新华公司。
简单来说,新华公司只是这笔利息的转付者,先垫付,后收回,收益还是别人的。
同学再理解一下哈~有疑问我们继续交流
以上是关于利息,利息计算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程同学:
那7-8月不需要计提利息吗?
展开程芬同学,你好,关于计算利息时不是应该根据权责发生制计提8个月利息吗? 我的回答如下
不需要哦,
本题中的债券是每半年支付一次,
债券8月30日卖掉了,而利息是12月31日支付的,到时候利息会付给现在的买家,
新华公司收不到了,不需要计提哦~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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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这个题目划分的金融资产是债权投资,我们每年计提利息时候做的会计分录是:借: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其中应收利息的金额是按照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同学说的没错,借款利息费用这块按照关联方的规定计算。希望能帮助同学理解,加油~
夏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因为这个利息还没有收到,所以卖的时候需要把这个应收利息结转掉。祝学习愉快
孳息主要产生于原物,分为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法定孳息,一般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利息产生于资金向外借出,来源于资金借入方使用该笔资金而获得收益的一部分,如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