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同学
老师好,我想问一下,在权责发生制下,企业本期预收货款10万元,约定下期交货,此时不是已经产生了交付货物的义务吗?为什么这个时候不能确认收入呢?本期产生的水电费,款项未交付,却可以确认为当期费用,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展开肖同学,你好,关于为什么约定下期交货时不能确认收入呢?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1、此时是产生了交付义务,但是收入确认的原则是客户能主导商品的使用,客户必须拥有现时权力。比如:预收10万元,下期交货,这个时候商品依然在卖方企业,买方这边是无法使用这部分商品的,等到商品真正交付了,客户才能使用。所以卖方企业收预收款的时候不确认收入。
2、针对于水电费是本期使用的,即使要下个月才付也是本期发生的。
上述两笔业务不是根据现金流入流出判定收入、费用确认的时间。
老师这样讲解可以理解?
祝同学逢考必过。继续加油哟~
以上是关于收入,收入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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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发行股票取得的价款是不能算作收入的,要作为股本,相当于购买者对公司的投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
罗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同学理解正确,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继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