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学
这个扣除应支付给提供特定商品的第三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认收入,这里面的第三方还不是特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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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同学,你好,关于这个扣除应支付给提供特定商品的第三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在代理的情况下,买卖双方,一方是代理费,一方是买方;第三方就是被代理方。例如甲委托乙公司销售A,那么甲公司就是第三方,乙公司和购买者属于买卖双方。
以上是关于收入,确认收入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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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发行股票取得的价款是不能算作收入的,要作为股本,相当于购买者对公司的投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
罗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同学理解正确,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继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