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同学
2019-08-05 12:20:02
657
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会计分录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应该是可以抵扣吗?
关于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会计分录,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应该视同销售,那确认支付时应付职工薪酬的义务减少记在借方,确认销售收入在贷方,可是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应该是可以抵扣的么,为什么是在贷方表示增加呢 借: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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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职称: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2019-08-05 12:25:02
关于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会计分录的问题,
同学你好,
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应该视同销售,那么作为发福利的企业是要缴纳增值税的,分录里的增值税是销项税的概念,而不是进项税。比如企业将不含税市场价格100元的产品作为职工福利发放。
那么分录应该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116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
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两步来理解
第一步:企业先将商品出售,那么企业能收到的税价合计数应该是116元,
第二步:企业用这116元支付了职工的薪酬。
这个产品由于是自产的,它的进项税是在购入原材料以及生产过程中进行抵扣的。
祝你学习愉快,继续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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