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黄老师
职称: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2019-06-29 09:10:01
关于接受固定资产捐赠分录的问题,
同学,你好!
1、借: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
2、如果取得合法票据,且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可抵扣。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加油哦~
M**同学 追问
2019-06-29 09:15:01
老师您好:我想再次确认一下,“不管捐赠的固定资产为何物",处置时均转入营业外收入,而不是资产处置损益,对吗?

黄老师
追答
职称: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2019-06-29 09:20:01
同学,你好!
不是哦。固定资产的处置损益都是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的。与是否是捐赠的无关哦。加油哦~
M**同学 追问
2019-06-29 09:25:01
也就是说,老师给我的第一次答复写的分录,是按照旧制度写的,现在全部应改为贷:资产处置损益,是吧?

黄老师
追答
职称: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2019-06-29 09:20:01
第一次答复指的是接受捐赠。
计入资产处置损益是指处置,即出售。
这是两笔业务,一个是取得时的初始计量,一个是终结时处置资产的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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