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提到的会计学第一受益人、第二受益人是什么意思?

夏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信用证转让只能转让一次,即第一受益人可将信用证转让给第二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不得再将信用证转让给其他人。一般信用证转让时,转让行重新打印信用证,由第二受益人根据新证办理交货,但第一受益人,即原信用证上受益人仍需负责买卖合同上的卖方责任,打印新证的银行对新证所负责任与原证相同。受益人提出申请后,必须经过开证行的同意并在信用证上注明“transferable”后,信用证才可以转让。信用证作为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当然应对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虽然可转让信用证有两个受益人,但这并不代表开证行对所有的受益人同时承担付款责任。开证行只依据信用证的规定,在确定的金额内进行一次付款。实质上在可转让信用证项下,对第二受益人而言,他难以享有像第一受益人一样的权利。因为:1、开证行在信用证项下承担付款义务,只是开证行自己加予自己的义务。2、开证行需要对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但并不意味开证行付款对象就是第二受益人。一旦付款行对第一受益人付款、议付行对第一受益人进行议付,第二受益人就无权向开证行主张支付信用证款项的权利。第二受益人尽管是受益人,但他作为受益人可以向银行主张的权利,是受让于第一受益人。一旦第一受益人保留任何权利,第二受益人的权利便受到各种限制。综上,第一受益人就是 原信用证上受益人。  第二受益人即被转让的受让人。祝学习愉快

2019-09-07 10:11:09 阅读574

第一张图假定,想说明什么问题,从中可以提取什么信息?第二张图,为何转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秦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准注会宝宝↖(^ω^)↗你好~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反应,则应在抵消长期应收应付项目的同时,将其产生的汇兑差额转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即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汇兑差额”科目,借记或贷记“其他综合收益”;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则应将母、子公司此项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相互抵销,差额转入“其他综合收益”。原本准则要求,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的处理。母公司含有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情况下,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分别以下两种情况编制抵消分录: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反应,则应在抵消长期应收应付项目的同时,将其产生的汇兑差额转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即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汇兑差额”科目,借记或贷记“其他综合收益”;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则应将母、子公司此项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相互抵销,差额转入“其他综合收益”。这里的假定的意思就是,股东原本是要承担母公司因为报表折算而影响损益的金额的,原本股东享有的净利润份额会受到影响。但是现在假定不受影响,就是将复杂的实际情况给简单化。理想化了。2,准则规定: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的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祝你学习愉快,早日拿下CPA,坚持就会胜利,fighting~

2019-09-07 10:09:07 阅读289
正在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