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政府补贴的会计此题,方法一和方法二的在实际经济意义上的区别是什么?
姚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 方法一直接按照优惠利率进行计算,方法比较简单,但是无法体现出政府补贴的感觉,而第二种方法比较复杂,不过因为确认了递延收益,更能体现出是政府在进行补贴,企业可以自行进行选择。如果仍有疑问,欢迎继续提出,加油哦~
关于合伙企业承担损失的多选第二题,为何选B?
赵老师
老师已回答
这是教材的原话,P108.责任追偿中的表述,其实就是对内继续还债,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0:13长投作为权益法核算有没有二级科目“成本”?
赵老师
老师已回答
考试按照教材来,郁刚老师是按照教材来了,教材P95也没有考虑二级明细,也就是说如果考试考到类似换入的是长投的话也按照教材来,不用写明细。
第一题选项C为何不能与资本公积有关系?第二题确认收入和成本,如何理解?
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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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1、那个C肯定不对。 因为政府补助是通过损益的形式或间接通过损益的实现的,所以不可能可资本公积有关系。2、那个题是教材的例题改编的。 这个电梯的成本太大,那个企业主要做的是安装电梯,电梯不是他们生产的,安装包括买电梯再卖给客户本质上只是一种”代购电梯“,所以需要把电梯的成本从成本和收入中扣除后计算完工进度从而确认收入和成本。企业在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时,可能需要对已发生的成本进行适当调整的情形有: ①已发生的成本并未反映企业履行其履约义务的进度,如因企业生产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导致的非正常消耗,包括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等,除非企业和客户在订立合同时已经预见会发生这些成本并将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②已发生的成本与企业履行其履约义务的进度不成比例。如果企业已发生的成本与履约进度不成比例,企业在采用成本法时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当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就能够预期将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企业在采用成本法时不应包括该商品的成本,而是应当按照其成本金额确认收入:一是该商品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二是客户先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之后才接受与之相关的服务;三是该商品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重较大;四是企业自第三方采购该商品,且未深入参与其设计和制造,对于包含该商品的履约义务而言企业是主要责任人。祝学习愉快!
三分之二,是指人数的3分之二还是说按各自出资额占总额的3分之2?
黄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这里的2/3是份额的2/3,也就是出资比例要超过2/3,并不是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