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调整过程中哪些要调整递延所得税呢?

谷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的同学,你好:一、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于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之所以要变更会计政策,是因为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或者会计政策变更能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以前的会计政策是错误的,所以一般不需要调整“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如果变更后会计和税法产生了差异,则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调整以前年度的应交所得税。 三、对于差错更正:(1)会计与税法规定一致且差错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汇算清缴前,调整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汇算清缴后,不调整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形成暂时性差异的,调整递延所得税;形成非暂时性差异的,不调整所得税。比如发现上年度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少计提10万元,需要补提,此时会计和税法规定不一致。由于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并没有错误,因此该项差错并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但会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时,需要调整递延所得税。比如发现少确认10万元行政罚款支出,需要补确认,会计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税法上不允许税前扣除该支出,因此税法处理无误,形成非暂时性差异,不调整所得税。(3)日后期间发现的,发现日直接调整递延所得税;非日后期间发现的,期末进行相应处理。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同学理解~(*^▽^*)

2020-07-20 13:19:27 阅读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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