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对外投资要计入广告宣传费用基数吗?

S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的同学,你好!不计入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包括:  (1)会计上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进行的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  (2)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  (3)税法上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  以上三种收入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无形资产使用权实施许可、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出租包装物租金收入、固定资产出租、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不包括:  (1)会计上确认的营业外收入,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它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  (2)投资收益。  不包括的收入具体内容有处置固定资产所有权收益、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益、债务重组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国债利息、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欢迎有问题随时交流咨询~

2020-10-09 22:34:11 阅读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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