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和年初比较还是和年末比较呢?
杨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同学,你好~这个题目需要我们分析增减变动哈,没有年初和年末的比较呢,根据每笔业务去做一个判断哈有那一笔不太明白吗可以跟老师具体说一下哈,以便老师更准确为你解答注意防护,加油哦~
经济法基础上,什么叫“无对价定向发行股票”?
郎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同学是在每股收益中看到的吗?就是没有支付任何价款,企业资源并没有增加,具有稀释作用加油~
未来经营亏损在会计学基础知识中是或有事项吗?
孟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未来的经营亏损不是或有事项。首先或有事项产生的负债满足一定条件会被计入预计负债,所以本身是属于企业的负债,那么就要从基本准则中关于负债的定义入手。负债的定义: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很明显未来经营亏损不符合负债定义(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自然不能计入预计负债。祝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加油ヾ(◍°∇°◍)ノ゙
法律基础上什么情况会是担保人有过错导致主合同无效的情况?
赵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担保人的担保属于人的担保,人的担保中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是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该担保属于一般保证,在借款人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借款人的财产,但不能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连带保证即双方对保证的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为连带保证,或者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或者保证人承担付款责任,二没有先后顺序的限制。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即使借款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担保人也不得以此对抗债权人,而应履行付款义务,法院可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工资亦在其内。 2.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具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 (三)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四)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希望以上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会计学基础知识,截止测试也能查虚假销售吗?
杨老师
老师已回答
准注会同学你好~选项A,主要是从销量 和 毛利率无关的角度出发~销量大并不一定代表毛利率高(毛利=销量--成本),销量大的同时成本也上来了是不是~毛利率还是稳定的~~选项B,截止测试可以看 是不是应该计入下个年度的销量本审计单位却提前计入了当年度或者~所以可以查当年度的虚假销售~希望可以帮助同学理解~如有疑问在沟通,加油~祝学习顺利~早日拿下cpa~
败诉的多种赔款结果为什么不能用期望值?经济法基础上怎么理解?
孟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用加权期望值一般是结果可以同时出现,但胜诉和败诉最后只有一种结果,单个项目要用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祝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加油ヾ(◍°∇°◍)ノ゙
经济法基础上,新三板和科创板是一个东西吗?
胡老师
老师已回答
可爱的同学,你好不是的,新三板是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而科创板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版块。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根据法律基础,侵权责任和损失赔偿是一个意思吧?
董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同学,下午好~侵权和损失赔偿不一样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能并用。侵权是侵害对方财产权等权利而应该承受的责任,而违约是因为违背合同约定而应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补救措施以及损害赔偿,而损害赔偿里面又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小暑将至,距离考试的时间又进了一步,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