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变动影响了投资和权益抵消分录中资本公积的金额吗?

夏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1、你先把个报和合并的分开来你问的都是合并报表的处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下简称“企业合并准则”)和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向处于同一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上面这段话是根本原因。实际的会计处理先是把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向处于同一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的留存收益恢复出来,所以个报上的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才会要调整到资本公积里。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应按以下原则,自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①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合并方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大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将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体现在合并工作底稿中:  借:资本公积【合并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母公司%】    贷:盈余公积【被合并方盈余公积×母公司%】      未分配利润【被合并方未分配利润×母公司%】  ②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合并方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小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合并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贷方余额为限,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借记“资本公积”项目,贷记“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目。  因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余额不足,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予全额恢复的,合并方应当在报表附注中对这一情况进行说明。2、非同的情况个报不说了。合报主要的就是要把权股权当成卖出处理,其他的和一步到位的操作是一样的。祝学习愉快!

2018-03-16 19:52:19 阅读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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