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债券在付息之后债券的价值都会下降是吗?
吴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不管是折价还是溢价发行,再付息这个时点价值都是瞬间下降的,期末摊余 成本=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此时价值上升)-票面利息(此时价值下降)。祝你学习愉快!
贷款买房的利息支出算不算合理费用呢?
段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吖~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哦,所以贷款买房的利息支出也属于合理费用哦。对于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哦继续加油鸭~
请问下列各项中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列式的有哪些?
王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 “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 薪酬、应交税费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 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老师在这里祝你学习愉快,考试顺利,加油哦!期待你的好成绩!
老师,免征国债利息100万怎么不减掉?
杨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国债利息属于收入总额,本题在计算收入总额的时候没有加国债利息收入所以在计算减去免税收入的时候也不要减的哈祝你考试顺利,加油哦~
支付短期借款利息分录怎么做?
王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企业借人短期借款应支付利息。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期支付的,如按季度支付利息,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其数额 较大的,企业于月末应采用预提方式进行短期借款利息的核算。短期借款利息属于 企业的筹资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直接计人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日, 企业应当按照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 利息”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 存现金”科目。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 还,但是数额不大的可以不采用预提的方法,而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 直接计人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老师在这里祝你学习愉快,考试顺利,加油哦!期待你的好成绩!
利率计算得30/100=30%,为啥答案是正确,不是利率大于10%?
王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您好!您的算法是不正确的,这里实际利率要用复利计息呀。可以先假设实际利率=10%,此时年初借入100万,三年后的本利和=100*1.1*1.1*1.1=100*(1+10%)^3=133.1万元。但是实际只偿付了130万元,所以实际利率是小于10%的。
这里的应付债券是怎么计算来的?
袁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具体计算可以参考负债章节里的"可转换债券"的账务处理,可转换债券包含负债成本和权益成本,应付债券是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也就是将债券未来的现金流(利息和本金)进行折现得到;而其他权益工具是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是可转换债券总价值减去负债成分公允价值(应付债券)得到权益成分(其他权益工具)。祝,学习愉快~
上一题答案所得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吗?
杨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广告费用是按照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为扣除限额基数哈,不一样的祝你考试顺利,加油哦~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的,计算所得税b,为啥还算收入呢?
杨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题目问属于收入总额,国债利息是属于的部分哈祝你学习愉快,考试顺利,加油哦~
国债利息和罚款为什么是永久性差异?
沈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1.首先,永久性差异是由税收法规与会计准则计算口径不一而产生的差异。具体而言,一些会计准则确认的收入或费用,税收法规不予确认;而另一些在会计准则中不属于收入的项目,税收法规却作为应税收入。这些差异一但发生,便永久存在。永久性差异只影响当期的应税收益,而不影响以后各期的纳税额。因此永久性差异不存在账务调整问题。2.我们税法中规定:企业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这些支出均属企业发生的费用支出,应当体现在其经营损益中,应在计算税前利润时予以扣除,在这种情况下二者之间就产生了差异。3.国债利息收入,从会计核算上讲,属于企业的一种收益,构成税前会计利润的组成内容;而税法则规定企业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样会计上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税收上计算的纳税所得之间也会产生差异。继续加油呀~~~biub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