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放弃相关减税优惠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不按13%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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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学习的同学你好呀~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作进项税抵扣的固定资产(有形动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该企业未放弃相关减税优惠”就是说按6.18/(1+3%)*2%来计算增值税,而不是6.18/(1+3%)*3%。税率也不是13%。另外,这里的设备是08年8月购进的,09年1月1日前购进的设备,其进项税额当时是不能抵扣的。2、购进的免税农产品是通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其进项税=买价*扣除率①;     上月购进时,不含运费的农产品账面成本=买价-买价*扣除率,则移项后可得,买价=不含运费的农产品账面成本/(1-扣除率)②;     把②代入①得,进项税=不含运费的农产品账面成本/(1-扣除率)*扣除率=(10.7-2)/(1-9%)*9%。3、应纳增值税跟销项税不是一回事。一般计税方法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不存在进项抵扣的问题。4、这题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部分是一般计税方法下由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127.56-87.26)得出的应纳税额,另一部分是简易计税方法下直接得出的应纳税额(业务(4)的0.12)。所以要加上0.12。同学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提问~另外,老师建议同学可以使用最新2021版的大蓝本,里面涵盖了新增的考点和对题目的一些修改等内容,更有利于同学后续的学习哦~继续努力吧~     

2021-05-21 13:50:34 阅读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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