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重置利率”不能确定企业是否有无条件避免支付现金的义务吗?

马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5年重置利率”也不能因此确定企业是否有无条件避免支付现金的义务,因为只有连续3年不发,投资者才能回售,因此现在无法确定是否不能分类为金融负债也不能说不能分类为所有者权益,还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所以A错误。”股利推动机制”通常规定企业在发行日后每年约定日期之前12个月内如果宣派或支付普通股股利,则其也须宣派或支付永续债或优先股等金融工具的利息或股利。所以仅”股利推动机制”并不能决定优先股的分类,不能说是不能分类为金融负债也不能说不能分类为所有者权益,还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所以B错误。“甲公司因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甲公司必须按面值赎回该优先股”以及“如果甲公司连续3年不分派优先股股利,投资者有权决定是否回售”这二者均属于或有结算条件,可能会导致该优先股分类为金融负债,但是“如果甲公司连续3年不分派优先股股利,投资者有权决定是否回售”是以发行方是否发放股利为前提的或有结算条件,此时是以发行方的行为为前提确定或有结算条款是否执行的,因此根据“持有者有回售优先股的决定权”不能判断甲公司有必须承担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购回该优先股的义务,因此选项D错误;而控股股东变更不受甲公司的控制且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也并非不具有可能性,因此甲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赎回股份的义务,该工具应当划分为一项金融负债,选项C正确。同学继续加油呀~

2020-12-25 17:12:27 阅读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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