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租人与融资租赁有关会计处理的表述CD如何理解?

夏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C没问题的啊。见下:如果租赁合同没有规定优惠购买选择权,则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包括:(1)租赁期内承租人每期支付的租金;(2)租赁期届满时,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3)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未能续租或展期而造成的任何应由承租人支付的款项。如果租赁合同规定有优惠购买选择权,则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包括:(1)自租赁开始日起至优惠购买选择权行使之日止即整个租赁期内每期的租金;(2)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而支付的任何款项。最低租赁付款额(承租人)  (1)租赁合同没有规定优惠购买选择权时:  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之和+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2)租赁合同规定有优惠购买选择权时:则  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之和+承租人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而支付的任何款项D也是会计准则的明确规定。第十二条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承租人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祝学习愉快!

2017-07-04 19:54:58 阅读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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