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讲下收入这章节原合同新合同那三种情况?

崔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同学问的是合同变更是吧~企业应当区分下列三种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1)“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独合同。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此类合同变更不影响原合同的会计处理。”也就是说,新增商品既可明确区分,价格也反映了单独售价,那么就是一个独立的交易,所以作为新合同处理。(2)“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 服务(以下简称“未转让的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站在变更时点,已转让的商品和未转让的商品(包括原合同未转让的商品和新增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那么已转让的部分就不用考虑了,是过去的事项了。同时,新增商品的价格不反应单独售价,那么,从公平交易的角度,合理的解释就是,理性的合同双方把原合同下未转让的商品和新增商品一并考虑了,从而两者一起作为新合同。(3)“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和相应成本等。”这可以理解为大家既然都不可明确区分,那就放在一起考虑了。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你,欢迎随时提问~加油!

2021-03-10 11:21:51 阅读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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