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金对价变动,什么叫做因对价形式发生的变动成本怎么算?

孙老师 老师已回答

准注会同学你好: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发生变化时。因对价的形式而发生变动,该变动金额不计入交易价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应作为可变对价(例如,如果企业有权获得以非现金对价形式支付的业绩奖金,能够获得该业绩奖金具有不确定性,该不确定性与对价形式之外的原因(企业履约)相关,因此,企业应将这种不确定性按照对可变对价的估计来处理)。甲企业为客户生产一台专用设备。双方约定,如果甲企业能够在30天内交货,则可以额外获得100股客户的股票作为奖励。合同开始日,该股票的价格为每股5元;由于缺乏执行类似合同的经验,当日,甲企业估计,该100股股票的公允价值计入交易价格将不满足“累计已确认的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限制条件。合同开始日之后的第25天,企业将该设备交付给客户,从而获得了100股股票,该股票在此时的价格为每股6元。假定企业将该股票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的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例中,合同开始日,该股票的价格为每股5元,由于缺乏执行类似合同的经验,当日,甲企业估计,该100股股票的公允价值计入交易价格将不满足累计已确认的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限制条件,因此,甲企业不应将该100股股票的公允价值500元计入交易价格。合同开始日之后的第25天,甲企业获得了100股股票,该股票在此时的价格为每股6元。甲企业应当将股票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的变动,即500元(5×100)确认为收入,因对价形式原因而发生的变动,即100元(600-500)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果仍有疑问,欢迎继续提出,加油哦~

2019-09-21 10:40:22 阅读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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