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预缴增值税为什么要在期末转到“未交增值税”??不是已经交了吗?

吴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增值税是按月计算上交的,比如说当月销项100,进项40,会有60的贷方差额。当月就应该上交60的增值税,如果你把60全部上交,就会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费)60,贷:银行存款60。这时增值税的借贷相抵,没有余额。如果说你只交了40的增值税,月末就会有20的增值税是没有上交的,这时候我们会把这20转入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如果反过来你交了80的增值税,就会多交了20的增值税,这时候我们会做相反的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增值税是按月核算的,当月多交或者少交就及时反映,避免企业出现跨期抵扣的情形。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借贷方时,二级科目已经发生了变化,也就是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来进行核算了,就相当于单独拿出来一块地方来核算企业各期的多交少交的情况。如果说企业不把当月的多交少交情况转出来,还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科目下反映的话,就不能准确反映各期的情况。希望老师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继续加油!

2019-07-25 14:12:16 阅读2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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