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了视同销售的哪八种情形呢?怎么理解?

A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学员:     您好!税法规定了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形:(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选项A:属于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职工食堂,参照(七),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的,是不包含外购的,只是自产和委托加工;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B:属于将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同样参照(七),用于个人消费视同销售的,是不包含外购的,只是自产和委托加工;外购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要做进项税额转出;选项C:将自产护肤品用于生产高档护肤品,仍处于生产环节,自始至终未脱离增值税链条,不用视同销售,在最终高档护肤品生产完毕出售时,计算缴纳增值税。选项D:参照(八),将购进货物用于赠送,视同销售,学员要注意,当销售的产品属于传统增值税征税项目时,无论是否用于公益,都要视同销售。您在理解一下,有不懂的,我们再交流!    预祝考试取得好成绩!

2020-10-12 20:01:45 阅读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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