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了投资性房地产这章内容,为何没有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建筑物?

刘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持有以备增值后出售的建筑物,不符合投资性房地产认定条件。目前会计准则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规定,实际上包括状态标准和意图标准两方面,已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经出租的建筑物属于状态标准和空置建筑物属于意思标准。从上述表述可以发现,房屋建筑物已经出租,或者是空置建筑物都能够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认定条件,那么没有把持有以备增值后转让的建筑物纳入投资性房地产的认定条件,是在限制什么情况的发生呢?我认为主要是限制企业自用的房屋建筑物,被人为以一种意图标准的形式认定为投资性房地产,然后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折旧,尤其是在房屋价值上升时期,对我们企业损益影响很大,对业绩计量造成严重影响,甚至提供很大的利润操纵空间。持有以备增值转让的建筑物,要么已经出租,要么作为空置建筑物符合相应条件,否则不得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企业如果真心实意要转让,符合持有待售的认定条件,可以按照42号准则规定,认定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只不过持有待售的认定条件更加严格和苛刻。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如有问题欢迎继续沟通交流,继续加油哦~

2021-04-17 18:36:26 阅读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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