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章节中,怎么区分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合同结算呢?

唐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新收入准则指南里关于会计科目设置里并没有合同结算这个科目名称,而是在讲述报表列报和披露时指出,「由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企业也可以设置“合同结算”科目(或其他类似科目)……」合同结算科目属于兼具资产和负债双重属性的会计科目,有点类似建造合同准则中的「工程结算」科目,但又不完全一样。「工程结算」在项目竣工结算之前,只有贷方发生数没有借方发生数,而合同结算下要设置两个明细科目。主要用于工程项目。合同负债 预收账款两者的概念有相通之处,但“预收账款”的概念并不强调已成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如新收入准则第六条所述,“对于不符合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合同,企业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对价不能称为合同负债,但仍可作为预收账款。目前与新的收入、金融工具准则相关的报表项目调整方案可能仍未最终确定。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如有疑问欢迎继续提问~ 加油呀~ 

2020-08-09 11:53:19 阅读676
正在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