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的行使并非以占有为要件啊,地役权也是用益物权啊?
蔡老师
老师已回答
准税务师,您好!用益物权的概念里是必须以占有为前提,后来加入了地役权,和基本概念有点区别,所以看上去B是错的,但是按照概念来讲B是对的。祝您在2019年税务师考试必胜,继续加油啊!
46题中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异同麻烦解释下?
叶老师
老师已回答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作为担保物,在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或者出现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就担保物权的交换价值所享有的优先受偿的他物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担保物权的特征主要有:第一,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第二,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第三,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第四,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所谓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以主债的成立为前提,随主债的转移而转移,并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
只要占有此物即使没有所有权有益物权吗?对房屋租赁适用吗?
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用别人的东西不叫“用益物权”,无论是借用还是租用,都只是债权范畴。用益物权只包含4种: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房屋租赁是可以经过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其他东西也可参照此规定,转租是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的。老师这么解释可否理解?有疑问欢迎继续沟通~
善意取得不但适用于所有权取得,其他物权是指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吗?
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你的理解是对的,其他物权就是指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善意取得制度,无需总结各种情况,因为情况千变万化,掌握规律即可。掌握以下规律,任何物权都可以往上套条件,条件满足即善意取得了物权。必须满足:1、前提是合法占有无权处分。2、第三人善意。3、合理的对价4、物权已经完成合法公示(比如抵押的话是已经做了登记)。有疑问欢迎继续沟通~
能解释下什么是用益物权吗?
姚老师
老师已回答
准注会宝宝你好,以使用他人之物为目的的物权,称为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举个栗子,我有套房,你租了,你就是用益物权人,而我是房屋所有权利人。如果仍有疑问,欢迎继续提出,加油哦~
地役权是什么意思?不动产物权就这俩?我看用益物权里面画蓝线的这4个都是不动产物权啊?
董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同学,你好。1.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2.总共4个,重点是地役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上回复希望能帮助你理解,如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坚持就是胜利,加油↖(^ω^)↗
用益物权的四种,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所有物权变动以登记有效,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地役权的物权自
陈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你的理解是正确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地役权的物权自合同生效时成立,处分时要登记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继续加油哦~
为啥不算用益物权呢?
蔡老师
老师已回答
房屋租赁使用权属于债权,不属于用益物权,法条上已经明确了用益物权的4种类型。但是在理论上有部分人确实认为租赁权符合用益物权的特征,应该分类为用益物权,考试以教材为主,理论的内容如果有兴趣可以在网上找相关论文来研究。
权益中的物权变动公示方式时,是专指所有权吗?
袁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分为三类: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公示中不仅是所有权,还办含其他两个物权。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