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增值税不可以计入税金及附加而消费税就可以?
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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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中: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到投资收益中,分录是:借: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 ,这里实际上是冲减了投资收益,所以题目中用的是减法。另外,持有期间收到的股利或利息计入到投资收益中。第二个问题,12.31日时,账面余额-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得到的是期末坏账准备的余额,期末余额是5,期初余额是6,本期计提=期末-期初,所以计提是-1如果仍有疑问,欢迎继续提出,加油哦~
除中央固定收入部分,资源税,城建税和印花税应属于地方政府收入吗?
陈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您好:你的分析有点道理,但是还是得按截图中的记忆。比如城建税,比如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别的那两个也是这样的特点,但是早晚有一天地方中央的收入要统一的。
这道题中B产品的账面价值614怎么来的?
贾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首先对A材料进行价税分离702/(1+17%)=600 J加上运费存货成本620 领用60%=372+82+120+60-20(损失)=614
今年以前,增值税纳税人收入的会员费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吗?
夏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这个需要你截图给我们看看,才能知道你问的是什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这个政策目前没有失效啊你是在哪里看到说19年要征税的?建议把教材的页面内容拍个照给我们确认下祝学习愉快
如果盘亏不是管理不善所致,那前期抵扣的增值税还要转出吗?
李老师
老师已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其相应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因此,纳税人存货盘亏需具体区分损失的原因,如属于条例和细则规定的非正常损失部份的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原材料20000,为什么不计算增值税?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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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您好!委托加工物资收回时已经确认增值税进项税额,收回后将委托加工物资项目转为原材料/库存商品,没有产生增值,所以没有产生新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