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2的减值损失在后续可以转回吗?

孙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不可以的哦。正常情况下,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时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并确认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如果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在后续计量时,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如果其账面价值高于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的。但是这道题目是特殊的一种情况,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对于这种如果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内很可能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条件,企业应当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由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本题中该差额是计入了“资产减值损失”,该减值损失后续是不可以转回的。所以在教材例15-11中,情形二,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虽然如果其账面价值高于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是并没有进行账务处理。同学学习的很认真~,接下来也要继续加油哦~

2021-04-13 09:34:33 阅读146

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况有哪些?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学员:      你好!      税法书上有详细的讲解,老师发给你参考下:按照增值税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 .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2.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5.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6.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7.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8.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以现金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将应付给被保险人的赔偿金直接支付给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方,不属于保险公司购进车辆修理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不明白的欢迎随时再跟老师交流哦~

2021-04-13 08:45:15 阅读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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