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5500万和公允价值变动1500万都冲减其他业务成本并转出?
张老师
老师已回答
准注会同学你好:同学理解的其他是正确的,只是2017年出售是,9500万元是其他业务收入,而公允价值变动部分一共是9000万元和8000万元的差额的1000万元,我们在出售的时候是不需要将它在调整公允价值的。继续加油哦~
为什么说所得税制度对于融资租赁的促进表现在允许一部分融资租赁的租赁费税前扣除?
何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你的理解是对的,非常棒!融资租赁的租赁费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而是要计算折旧,通过折旧抵税来增加现金流入。所得税制度对于融资租赁的促进主要表现在允许一部分融资租赁的租赁费税前扣除,这里的一部分融租租赁的租赁费税前扣除指的就是计算出来的折旧金额,折旧可以税前扣除哦~如有疑问,欢迎提问,继续加油哈~~
这题中D选项,题目没说是最低租赁付款额和租赁资产公允价,为什么判断它是对的?
王老师
老师已回答
准注会的同学,你好! 比较的是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孰低,所以要先折算出现值,再做比较。所以选项D只是在计算第一步的现值,还没有开始比较,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到同学,继续加油哦!
售后回购,售后回租与融资租赁三者怎么区分吗?
王老师
老师已回答
准注会你好(*´▽`)ノノ售后回购→A出售给B,出售的同时签订协议在未来的某某某天,A把它买回来售后回租→A出售给B,出售之后,A再把这个设备租回来使用融资租赁→A的设备,B租回来,租赁满足以下条件,确认融资租赁1、租赁资产在租赁期届满时归承租人所有;2、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此时公允价值(90%及以上)或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与租赁资产此时的的公允价值(90%及以上);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及以上(已使用超过75%的不适用本条标准);4、租赁资产特点特殊 如无重大改动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5、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选择权 而且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此权利时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在租赁开始日可以确定承租人会行使此权利。继续加油ヾ(◍°∇°◍)ノ゙,早日拿下CPA呀~
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应该计入现金流量表中哪个呢?
秦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准注会宝宝↖(^ω^)↗你好~这个对于一般制造业来说,应该属于其他业务,租金收入属于“其他业务收入”。应该计入到现金流量表中的“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祝学习愉快,坚持就会胜利,fighting~
老师,在租赁筹资这一块的时候,我们区分出是融资租赁时,此时的支出租赁费的租赁费是不可以税前列支的吗?
秦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准注会宝宝↖(^ω^)↗你好~1,我们做题关于租赁这块儿的时候都是统一使用“有担保债券的税后利息”的。2,同学所说的咱们的要区分税前税后的情况,应该是说我们在计算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本成本的时候,会与债权资本成本以及股权资本成本去比较。比较的时候,要口径一致。要么都用税前口径,要么都用税后口径。祝学习愉快,坚持就会胜利,fighting~
为什么融资租赁如果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回购可以确认销售?
王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您好! 售后回购如果按照公允价值回购,那么其本质就是卖了后再按照市场价买,所以企业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在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为什么长期待摊费用算资本化呢?
王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您好! 我们反过来来想,经营租入的设备不是本公司的资产,我们租入时账面上不会确认固定资产,那么其发生的资本化的改良支出能计入到固定资产科目吗?计入到哪个设备的固定资产?由于其改良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我们不能一次性计入到费用里面,因此需要计入到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 而自有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因为设备是本公司持有的,其资本化的改良支出就需要计入到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经营怎么计算交纳个税?
叶老师
老师已回答
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还包括个人按月或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目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形式较多,分配方式各有不同,主要分为两类: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这类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实际上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2.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根据承包、承租经营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承包、承租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方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采取发包、出租经营且经营人为个人的,对经营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分享的收益或取得的所得,亦按照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