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这个解析花里胡哨,画蛇添足,所以把您说晕了。这里很简单,不属于遗失物、盗赃物等情形,可以适用善意取得。所以和您讲的有无经营资质无关。丙作为受让人,善意且支付了对价,满足善意取得要件,且动产已交付,丙取得了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