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价格当然要合理呀,不合理怎么会是善意的呢。比如应该100万的东西,结果1万就转让了,显然要撤销的呀。
勤奋的同学,你好第一个撤销权是针对无权代理的,第二个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能力范围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适用主体都是善意第三人,目的都是为了给善意第三人一个保护自己利益的权利,如果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没有追认之前,可以撤销,因为一旦追认了,上述两种行为就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了,行为的结果也有对应的主体承担,善意第三人无须担心希望老师的回答能帮助同学理解,如果同学还有疑问,可以随时与我们沟通解决哦~~
认真的同学你好~解析写的有点绕。C是有效行为。因为用市价买的,很公平,不属于可撤销——显失公平是可撤销的,显失公平的前提是乘人之危的情况下。这里虽然是乘人之危,但是很公平。有效。A是效力待定,追认有效,D是可撤销。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你,继续加油~~